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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德國戰線】眾新聞專欄節錄:略談德國的難民庇護審批過程(二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香港政治沉淪,令人痛心疾首 

 

有幸能夠在眾新聞撰寫專欄,對於我來說真是一個難能可得的機會。除了每月可以逼令自己稍稍停下來,思考一下自己對香港議題的研判,跟讀者分享自己的看法和感懷,也每每令我感受到香港政治淪亡速度之快,實在超乎想像。 

這種感概,雖然在過去的文章已有提及,但每一次落筆之際,無力感總會再次浮現。 

 

從強推國安法,DQ立法會選舉候選人,通緝海外港人,有計劃地令十二港人慘被送中,到現在直接從立法會中清除反對派議員,只是短短幾個月內的事。可能政治上的角力,香港議會戰線到底何去何從,大部分港人都無法左右,而身在海外的港人,自然就感到更加無助。 

 

可幸執筆之時,加拿大已推出「救生艇計劃」,放寬港人入境和申請移民的限制,其他西方國家亦已經陸續推出相關的政策。而第一個因為反送中運動而流亡德國的香港人(接受媒體訪問時化名Elaine),也終於完成了審批,成為德國聯邦移民及難民局Bundesamt für Migration und Flüchtlinge,後簡稱爲BAMF)承認的政治難民。 

 

 

 

經歷11個月的難民營生活,中大女生Elaine於今年10月終於獲得德國庇護通知書。 

照片由Elaine提供 

 

以香港政治惡化的速度為基礎作預測,不幸要流亡的港人,估計亦只會有多無少。德國雖然暫時只有零星港人尋求庇護的個案,但難保一年半載之後,情況不會改變。如果可以讓更多讀者瞭解德國的難民政策,相信也不會是壞事。 

德國審批庇護個案的法律框架 

 

上一次, 我為大家介紹了申請德國庇護的流程和在申請程序中的一些限制。這一次我希望跟讀者分析一下德國相關機構審批申請時,背後的法律框架。 

 

注意:本人並非合資格的法律人士,任何本文引述的資料,只供參考,可能存在錯誤,請勿將本文當作專業法律諮詢! 

 

如果一個外國人在德國本土提出了庇護請求,BAMF便會進行一套既定的程序,去判定到底申請者應否獲得難民(Flüchtling)的身份和相關的保護形式(Schutzform)。而如果申請成功的話,法理上的根據,必定符合以下四個由法律所制定的框架之內。 

 

 

 

本文未完,完整文章請參閱: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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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為石賈墨之原創文章,轉載前請事先徵求授權並註明出處 www.stegermatt.de  

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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