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德國生活分享】所謂歧視(二):車票和狗肉
作者指,葉問,在德國沒有人認識。但是李小龍和成龍,就家傳戶曉!
前言:翻看自己拙文的統計資料,除了講有關申請國籍問題的一兩篇文章,其他的文章均沒有引起太大回響。想不到《所謂『德國人歧視亞洲人?』》一文再破例,很多看了第一部分的朋友,都特地問我第二篇什麽時候會出街。
相關文章:【德國生活分享】所謂歧視(一):德國人歧視亞洲人?
期望第二篇會早日發佈的朋友,不好意思,要你們久等了。我自己不是專業博客,寫的東西,一不特意吸引讀者眼球,衹求找到幾個知音人;二不强行交貨,閑時不多之時,幾個月都難再執筆續寫。但是每次有朋友跟我討論文章的内容,或者跟我說有看我的拙文,對他們瞭解德國略有幫助,我都會感到十分欣喜。如果你有看過第一篇,不妨留個言,分享一下你在德國『被歧視』的經歷!
所謂歧視:車票
如果大家在搜尋器中打上『德國 逃票』,『德國 火車 查票』等字眼,上網能夠找到的分享,可以粗略分成幾個類別。
用Google搜尋,可以得出很多有關德國逃票的故事和討論
大家首先討論的,是逃票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。因爲網絡上流傳不少的『逃票故事』,對逃票的後果有不同的演繹,所以大家最想知道的是被抓到後,到底有沒有什麽可怕的結局(簡單罰款了事?還是會留有案底?)。有興趣知道的朋友,可以自己上網搜尋一下,在此不談。
再來的就是各種各樣的『被歧視』經歷,很多華人(我用中文搜尋,衹能夠確定作者和回覆的網友均是華人,不能肯定他們是來自内地,還是香港,臺灣,甚至馬來西亞新加坡),有心無心逃票後,被德鐵的查票員抓到,也不管自己的對錯,先說『要不是我中國臉,你會來查我的票?』,更有時搬出最低級的臭蟲論:『我看見的德國人也都逃票!』。
中國人的「生活智慧」
爲什麽網上充斥這些經歷,也很好理解——被查票員抓到,要罰款,覺得冤屈,不得不吐一口氣,最好的排氣口,自然是網上的論壇和社交網絡。
最後的是真正的『逃票攻略』和『成功經驗分享』,比如有很多人都知道自己其實要買票,而且要用驗票機打票,但被查到了,就裝作是剛來德國的外國人,不懂得說德語,也裝成不知道原來買了票要到驗票機去打票的。很多人靠此道成功『省下交通費用』,一方面自覺十分了不起,另一方面也本著『感恩和分享的心』,要跟其他同鄉分享一下。
我看到這些討論,都會立刻看看其他人的回應:『執輸行頭慘過敗家』,到底是否中國人的『生活智慧』?還好,很多帖子下面的評論,都對這種扭曲的價值觀加以批評:就算是無心之失(德鐵的買票系統是複雜的,這點無可否認),被人查到,也衹好自認倒霉,乖乖交罰款,畢竟買票打票的責任,在乘客身上。而大部分人都說,逃票與否,不是犯不犯法的問題,而是誠信問題,更不是金錢上的計算。
在古老的售票機前面,很多不熟悉德鐵的外國人或者遊客,都會一頭冒水...
我在曼海姆讀書的時候,因爲好奇爲什麽有些人會夠膽逃票,做了一個橫跨三年的統計:每次我被查票的時候,都會記錄查票的日期,時間和地點。很多時候,我一個學期被查票的次數,都會少於三次,有整整一個學期,每天上學下課,上百次來回海德堡和曼海姆,連一次查票員都沒有遇上過。『數口精』的朋友,比較一下學期票的價錢(大約一百四十歐元)和逃票的罰款(當時是四十歐元),可以得出一個結論:數學上,持續逃票,就算偶爾被抓,也比買學期票『划算』。
有沒有人做過這個計算,而選擇了一個『比較經濟』的選項?
我自己不是一個飽讀詩書的文化青年,不會說什麽禮義廉恥的大道理,不是一個完完全全奉公守法的良民,沒有能力站在道德高地上鞭撻其他人。但是逃票是對是錯這個問題,也沒有那麽複雜,不用回去翻看先賢的經書,也可以簡單回答吧?
從網上的討論可見,雖然大部分華人都出於誠信原因,從不逃票,但惡意逃票的害群之馬亦肯定存在。檢查我車票的那位女士,顯然見識過這種無賴,所以一見外國人口面,就想要查票。當然,這種報復性的心態是否正常,自然是另一個話題。
但是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,她祇檢查我車票的做法,算不算是歧視?
所謂歧視:狗肉
說到這種『歧視』,一定要講一講另一單時事(其實都是舊聞了):早陣子在網上看見一則新聞報道,一間位於德國萊比錫的T-Shirt印製公司在網上出售一件衣服,上面印有『救一隻狗,吃一個中國人』Save a dog, eat a chinese. 的字樣。不消説,中國駐德大使館當然要出來抗議一下,說這是『辱華』,要求該公司解釋,道歉,『以免傷害兩國人民的感情』。
被譴責的設計(截圖:Spreadshirt)
一間小小的T-Shirt印製公司,又傷害了中國十三億人民的感情。我有時想,做中國人,時不時都要被人損害一下感情,就是挺累的。
你知道我第一時間做什麽?上網找一找這間公司。還好,這個設計到今天都沒有被下架!莫要遲疑,立刻訂了一件回來,支持一下這個富有幽默感的設計師。你不譴責,我也不知道原來有這樣一件T-Shirt,中國大使館這一次幫Spreadshirt賣了廣告,Spreadshirt其實要跟它分成。
真實版本,比網上的Demo更有立體感吧!
那麽吃狗肉對不對?這個問題雖然不是重點,但是也很有趣。因爲這個吃狗肉的問題,實在太過『深入民心』,幾乎所有對中國認識不太深入而又好奇的德國人,都會問我,到底中國人吃不吃狗肉,他們聽説過是吃的,但是又不太相信。就好像他們看的功夫片多,雖然覺得不可能每個中國人都會打功夫,但就總是覺得我總會一點點功夫一樣)。不過這個誤會其實有不錯的效果…這裏再加一個小插曲:
還在讀書,在Ludwigshafen住的時候,日光日白走在大街上,有個醉酒佬無故走過來罵我,『你這個日本人,來這裏幹嘛!』越貼越近,感覺他想要動手打我。我站直身子,跟他說:『我不是日本人!』雙手放在胸前,提防他出拳,起碼可以一手推開(他爛醉如泥,連走路都一晃一晃的。真的要打起上來,除非他懂得醉拳,否則我應該不會受傷),他看見了我個子原來不少,又發現我不是日本人,應該是中國人,恐怕我食過夜粥,立馬退後了幾步,一拐一拐的離開…
夜粥我沒有吃過,狗肉也沒有,所以很難評論。但是因爲想講一講吃狗肉是不是歧視的這個問題,特地上網翻查一下,發現很多有趣的資料。
我老爸說以前在鄉下的時候,人們也不太會吃牛肉。牛就像是用來輔助耕田的工具,到牛老死的時候,肉都又老又乾,不太好吃。所以以前,牛不是用來吃的。以前在歐洲,狗也是用來牧羊,打獵,歐洲人不太會吃。但是到了饑荒,戰爭,沒有肉吃的時候,也自然不會浪費這個肉類的來源。
香港在五十年代原來已經有《貓狗條例》,禁止所有人宰殺貓狗,以作食用。但原來不是英國人比較文明,而是因爲當時瘋狗症個案太多,吃狗肉的衛生風險太高,所以才推出《貓狗條例》,防止瘋狗症傳播。條例入面大部分的段落都已經廢除了,剩下的就是兩段禁止宰殺貓狗和販賣狗肉的段落。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德國原來在1986年才禁止國民吃貓狗的。如果說吃不吃貓狗代表一個地方的人的文明程度,這樣比較,香港原來曾經領先德國幾十年。
五十年代已經立法的《貓狗條例》,明文禁止所有人不可屠宰貓狗。
而在瑞士,有幾個村落古時有吃狗的習慣,而專家估計,在瑞士仍然有人吃狗。直到今天,在瑞士吃狗仍然不違反任何的法律,背後的論據是『政府沒有權利監控市民的飲食習慣』!這個對我來說真是一個『十個趣』的冷知識。
重回真正的問題:中國人吃不吃狗肉?吃。玉林每年六月搞的是什麽節日?翻查維基百科,發現《人民日報》提及玉林狗肉節的時候也有講,狗在中國,既是動物伴侶,也是食材,有如物理上的『波粒二象性』。認爲不要將兩個性質對立,要和諧地討論狗的『伴侶\食材二象性』。能夠把吃狗跟波粒二象性作個比喻,如果愛因斯坦和德布羅意在生的話,肯定也會拍案叫絕。
德布羅意,其中一個提出波粒二象性的科學家
人民日報都說要討論狗的二象性,就是承認中國人吃狗的事實。大使館怎麽說人家辱華了?
華人在德國逃不逃票?逃。中國人吃不吃狗?吃。抓華人逃票,是不是歧視?說中國人吃狗,又是不是侮辱呢?
生食唔衛生,煮熟先好食呀!
文化差異衝擊
我自己物理差,不懂波粒二象性,而玉林我都沒去過,不好說。所以還是要講故:
去年跟女友結婚,在德國完了婚事之後,父母說我們要回鄉探親,請親朋戚友吃一頓飯,拜一拜祖先。父母的意思,我不反對,唯一擔心的是内子,雖然她對香港瞭如指掌,也去過内地旅行,但是我印象中的鄉下,在文化上跟香港還是有十分大的出入。她畢竟是德國人,能否接受這個巨大的文化衝擊,對我來説是一個未知數。
父母之命不敢違,最後還是決定要去。而整個回鄉的過程,從辦簽證到出發前往,趣事多得不得了,足夠寫足十篇八篇外傳…不過最令人印象深刻的,還是一個在七人車上發生的小插曲。
話説當時已經是旅途的尾聲,探親的任務完成,一家人坐一輛七人車,準備駕車經深圳回港。出發後不久,七人車正駛入父母家鄉的市中心,突然之間,緊隨七人車後,在馬路旁邊衝出一輛電單車!駕車的大叔,衣著跟『火雲邪神』十分相似,都是背心加拖鞋,粗獷非常。車尾載著一個偌大的四方形物體,我不禁往後看,但因大叔坐在前方,看不清他身後是何物,教我有點擔心,不知會不會是劫車黨,身後放著『揾食架撐』,準備隨時出擊!
電單車慢慢接近,終於跟七人車擦身而過…而即將發生的事,祇能夠用『驚喜』來形容!
待續...
延伸閱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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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n Law (Wednesday, 25 August 2021 00:26)
請問個“待續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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